13.

温梦语雇佣的混混早就跑了,现场只剩下宁兰馨一个活人。

熟悉的警察看着她接受治疗,无奈又无语:「这是你这个月第三次卷入刑事案件里了。

一次受害人,一次已解除嫌疑的嫌疑人,还有这次……反杀成功了的受害人。

「我这是正当防卫。

」宁兰馨小声说,「她有刀,还喊着要杀我,外边还有她的人在看门,我很害怕。

警察:「……」

正当防卫的定义非常灵活,甚至有时是论迹不论心的。

就算武器到了自己手里,在不知道对方是否依旧具备伤害能力的情况下为了自保主动出手,也可以算是正当防卫。

更何况,宁兰馨已经受伤了,她也不知道温梦语还有没有其他武器,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叫来更多人杀她。

最后的判决下来,宁兰馨无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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