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古代伦理道德观念,皆渊源于孔子。
三纲五常之说,革命家举为诟病。
而细审之无足病也。
人生在世,不能离群而孤立也,既有群则小者为家,大者为国。
家与国之团体中,必有一种结合力,以维系此团体,使之不涣散,不瓦解。
此结合力为何?即一种自然发生,所应当然而起之道德观念也。
此道德观念,儒家综合言之,即“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妇纲”
。
“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”
,而已。
今代革命家举此以为诟病者,无非因三纲五常之中,有“君臣”
二字与共和政体不合,与自由平等主义矛盾。
殊不知“君臣”
二字不过在古代人群社会中代表“上下”
而已。
人类文明,不论如何发达,而发号施令之机关,不能阙也。
不能人人发号施令也。
在下者对于发号施令者,不能不负服从之义务也。
发号施令者之地位,在古代以力取之,近代民权发达之文明诸国,则由人民选举出之。
由选举出者,不论其称号为总统,为首相,为委员长,而人民未有不服从者也。
故“君臣”
二字虽不必有,而服从之义务,不论何种政体之下,不能阙也。
至若“父子有亲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”
,则不论何种宗教,何种政体,何种主义,吾未见其有可废之理由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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